首页 >建筑工程类 >城市规划师 > >图2.14所示拟建项目位于某市风貌建筑保护街区内的城市次干道与城市支路的交口处,总用地面积为2016m2,用地性质为办公建筑,除按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外,还提出以下规划条件,即:建筑限高12m,容积率不大于1.4,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间距应满足南北向大于新建建筑高度的1.5倍,东西向大于新建建筑高度的1.2倍;建筑风格要求与周边现有建筑相协调。屋顶须采用坡屋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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