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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许可证而擅自生产药品、经营药品或配制制剂的: ( )

时间:2020-12-19 18:54浏览次数:

A.应依法予以取缔

B.应没收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

C.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D.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E.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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