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工程类 >土地估价师 > >6--10 H省A市B县C房地产开发公司征收B县W村的40亩基本农田以外的的耕地,欲建一住宅小区。在此之前,W村人均耕地面积为2. 0亩。另外,已知W村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约为800元/亩。2005年5月1 日,C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500万元,并约定2005年6月1 日开工。后由于C房地产公司自身原因,该项目直到2006年9月1 日才开始动工建设。2006年1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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